为了解和掌握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运行和康复救助实施情况,维护受助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权益,根据《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海南省残联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32家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定点机构,2020年新增定点机构不纳入评估范围。
二、评估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1月。
三、评估依据
(一)《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琼府〔2018〕52号)
(二)《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琼残字〔2019〕100号)
上述文件可通过百度搜索下载。
四、评估内容及分值权重
(一)基础条件(35%):定点机构资质、场地设置、康复设备设施配置、康复师资配置等;
(二)业务开展(35%):定点机构内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受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
(三)康复服务满意度(30%):受助残疾儿童家长满意度。完成不低于2020年度1985名受助残疾儿童中80%受助残疾儿童数的满意度调查。
五、评估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定点机构康复场地、设备、设施、查阅康复档案资料、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座谈等多种方式,收集相关资料,经汇总、分析得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应包括按评估内容及分值权重得出的机构最终得分。
六、第三方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开展咨询评估等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七、第三方机构确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需求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第三方机构综合评审评分表(附件1)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第三方机构作为成交候选机构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八、其他事项
有意者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评估方案、报价表及能印证具备咨询评估能力、资质的材料封装后一并提交省残联康复部,逾期不予受理(省外以邮寄日为判断时间节点,邮寄时告知公告联系人)。联系人:陈建、电话:0898-65375044、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7楼714室。